關注!重慶高新區優秀政策解讀案例展示(第三期)土壤環境管理改革十條措施,單個項目調查費用減少30萬元以上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不斷探索創新,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改革,創新出臺《重慶高新區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改革十條措施(試行)》(以下簡稱“《十條措施》”),既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又大幅減少資金、人力資源的浪費,不斷優化營商環境,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
《十條措施》主要適用于高新區直管園區范圍內規劃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同時將實際用途改變為“一住兩公”的存量工業廠房納入了監管范圍。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設用地,以及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原址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治理活動,仍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開展。
▲“十條措施”政策文字解讀
▲“十條措施”政策圖文解讀
▲“十條措施”政策視頻解讀
此次改革主要有三個方面特點。
首先,創新建立名錄制度,精細實施分類管理。針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無論地塊類型、潛在風險,以往均按流程開展調查監測,耗費大量時間和資金成本,影響供地效率的問題。本次改革通過建立地塊調查名錄制度,分類實施管理,對用途變更為居住、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途的地塊,在全國率先建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分類管理名錄,建立重點地塊、一般地塊、其他地塊分類調查名錄。
其次,本次改革著力簡化管理流程,精準開展修復治理。
目前建設用地存在過度風險評估、過度修復治理的情況,修復方案變更程序復雜,土壤污染風險治理措施不夠精準,影響城市開發進展。本次改革簡化了管理,比如,對污染情況清晰、關注污染物以風險篩選值作為修復目標值,以及地下水關注污染物超標但無飲用水功能、對人體健康無影響的地塊,不再開展風險評估。
此外,本次改革還彌補了監管薄弱環節。對于實際操作過程中,土壤環境管理仍然存在的要求不明確、責任不清晰的部分環節,在優化創新工作流程的同時,進一步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切實筑牢土壤環境安全底線。
改革實施以來,重慶高新區完成35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其中重點地塊6個、一般地塊5個、其他地塊24個。值得關注的是,改革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效率大幅提升,成本顯著降低。一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時間、報告編制時間、調查費用分別節約50%、40%、70%以上;其他地塊的調查時間、調查表編制時間、調查費用更是分別節約60%、90%、80%以上。數據顯示,改革后單個其他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調查時間、報告編制時間分別縮減50日、10日,調查費用減少30萬元以上,實現“優流程、減資料、壓時間、降成本”預期成效,為企業節省了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