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為建立健全我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科學高效應對相關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重慶高新區制定并印發了《重慶高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為便于各有關單位、企業及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預案》內容,共同做好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現就《預案》要點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與主要考慮
隨著重慶高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存儲等環節安全風險持續存在。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銜接《重慶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重慶高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區特制定本《預案》。《預案》的編制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旨在通過明確職責、規范程序、優化資源,全面提升我區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二、明確適用范圍與事故等級
本《預案》適用于重慶高新區直管園范圍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存儲等環節的生產安全事故,不適用城鎮燃氣、放射性物品、軍事設施、核能物質及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
依據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具體劃分標準以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等指標確定(詳見《預案》1.5條)。此分級是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基本依據。
三、規范核心應急處置流程
《預案》構建了從預防預警到事后恢復的完整應急工作鏈條:
(一)預防與預警。強調各鎮街、部門及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責任,要求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分為紅、橙、黃、藍四級,對應可能發生的不同等級事故,由管委會或上級授權發布,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二)先期處置與信息報告。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是第一時間應急處置和報告的責任主體,必須立即啟動自身預案,組織搶救、控制危險源,并同步向119、110、所屬鎮街及區應急管理局報告。鎮街和相關部門接報后須迅速核實并按規定時限上報。
(三)分級響應與現場指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應急響應分為Ⅲ級(鎮街為主)、Ⅱ級(區級指揮部為主)、Ⅰ級(區級最高級別,視情對接市級)。響應啟動后,將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醫療救護、秩序維護、輿論引導、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環境監測、事故調查等9個工作組,協同開展救援。
(四)信息發布與響應結束。事故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按上級規定執行。應急結束需滿足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到控制、環境風險消除等嚴格條件。
四、健全組織指揮與應急保障體系
《預案》規定,由重慶高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主體,對應急救援隊伍、裝備、通信、醫療、交通、治安、資金、技術等保障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職,確保應急處置資源充足、調度順暢。
五、強化預案管理與社會協同
《預案》由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并定期組織評估、修訂和演練,確保其科學性、實用性。各相關單位將加強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同時,鼓勵和依靠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相關安全隱患或事故,均可撥打“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