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重慶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辦法(修訂)》政策解讀
2024年12月4日,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促進重慶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辦法(修訂)》(渝高新發〔2024〕31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生物醫藥產業,是關系到人民健康、國家安全以及發展全局的關鍵核心領域。重慶高新區把生物醫藥產業定位為重要特色產業并予以重點發展。為進一步推動該產業高質量發展,重慶高新區于2023年12月27日正式印發《關于促進重慶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辦法》(渝高新發〔2023〕29號)。該《辦法》旨在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深入實施。為此,重慶高新區對原有政策進行了重新修訂,以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推動生物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也為相關企業提供了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和支持。
二、目標任務
大力推進重慶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聚焦產業培育,從技術創新、人才匯聚、市場拓展等方面持續發力,推動生物醫藥產業做大做強。著力打造全國一流的生物醫藥產業集聚區,為高新區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依法注冊登記、按時履行納稅義務且無不良信用記錄,在重慶高新區直管園范圍內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醫養健康服務等領域的研發、生產、流通及配套服務的生物醫藥企業或機構。若《辦法》中的支持政策與重慶高新區其他政策以及招商引資企業“一企一策”的內容存在重復或類同情況,相關企業或機構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政策優惠。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2024年1月1日至本辦法實施前的期間,相關事項參照本辦法執行。在原辦法執行期間,已按規定程序進行申報且符合條件但尚未兌現的項目,仍按原辦法執行。在本《辦法》執行期間,若遇國家、市級有關政策調整,將依據新政策作出相應調整。
四、主要內容
(一)支持創新及成果轉化
1.支持藥品研發及轉化。
支持政策1:對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和已上市生物制品,完成臨床Ⅰ、Ⅱ、Ⅲ期,分別按照該階段實際研發投入費用的10%、20%、30%給予支持。
支持政策2:藥品注冊人或企業取得藥品批準文號,在高新區直管園產業化生產,創新藥單個獎勵1000萬元,改良型新藥及已上市生物制品單個獎勵250萬元。
2.支持醫療器械創新轉化。
支持政策:對取得藥品注冊許可證的新藥、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同位素藥物,或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且在高新區直管園產業化生產,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①創新藥每個獎勵1000萬元,改良型新藥和已上市生物制品每個獎勵250萬元。②第三類醫療器械獎勵200萬元,通過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獎勵400萬元,通過國家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序的獎勵300萬元。第二類醫療器械獎勵50萬元,通過市級創新醫療器械審批程序獎勵150萬元,市級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序獎勵100萬元。③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獎勵50萬元。④每個同位素藥物獎勵150萬元。
3.支持中藥傳承創新。
支持政策:取得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藥品注冊許可證,并在高新區直管園內實現產業化的企業,單個品種獎勵50萬元。
4.支持同位素藥物研發及產業化。
支持政策:取得同位素藥物批準文號,且在高新區直管園內產業化生產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
5.支持AI+藥物、AI+醫療器械研發及產業化。
支持政策:對符合要求的AI+藥物、AI+器械產品,按實際研發投入費用的15%給予支持。
(二)促進產品生產和市場推廣
6.支持MAH產業化生產。
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MAH委托方和受托方,按其年度新增委托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的3%給予獎勵。
7.支持藥械應用和市場推廣。
支持政策1:①經市認定的首臺(套)醫療器械,按采購金額的20%給予獎勵。②年度實際采購金額超過200萬元的無關聯企業生產的新藥、高值醫用耗材、檢驗檢測試劑和醫療設備等產品,按年度實際采購金額的5%給予補助。
支持政策2:對納入國家集中采購的品種,按年度集中采購金額的3%給予獎勵。
支持政策3:對醫院聯合人工智能企業申報的院地合作數字醫療應用場景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20%給予補助。
(三)加強專業服務平臺建設
8.加強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建設。
支持政策1:對中試服務平臺、高端制劑平臺、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等應用基礎平臺,以及新藥評價、實驗動物、檢測檢驗、醫藥供應鏈等產業服務平臺建設,對固定資產投資按照超額累進的方式給予支持,其中,固定資產1000萬(含)至5000萬(含)之間,按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10%予以支持;超過5000萬元部分,按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20%予以支持;對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按合同年度實際服務收入金額的7%給予獎勵。
支持政策2:年度實際服務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按合同年度實際服務收入金額的7%給予獎勵。
(四)支持企業成長發展
9.支持企業成長發展。
支持政策:對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按當年度生產性設備實際付款且列入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支持;對年開票收入超過500萬元,且年開票收入達到6000元/平方米及以上,按照實繳租金的40%—100%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裝修標準給予裝修支持,其中廠房按照最高300元/㎡標準,GMP車間按照最高800元/㎡標準,辦公用房按照最高600元/㎡標準。
(五)培育健康產業業態
10.支持臨床研究轉化。
支持政策:對承接高新區臨床試驗項目的各級醫療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醫療機構完成GCP認證(備案)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新增1個GCP專業學科,獎勵50萬元。
11.支持舉辦具有影響力的行業峰會、論壇等活動。
支持政策:對具有影響力的生物醫藥產業峰會、論壇等,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支持;擇優給予單個“AI+”藥械產業聯盟最高100萬元資助。
五、核心政策問答
(一)重慶高新區對醫療機構采購相關產品有何支持政策?
答:在高新區直管園內,采購市認定首臺(套)醫療器械,按采購金額20%獎勵,單家醫療機構每年最高300萬元;采購無關聯企業生產的新藥等產品年度實際采購金額超 200萬元,按5%補助,最高100萬元。如某醫療機構采購首臺(套)醫療器械1000萬元,可獲1000×20%=200萬元獎勵。
(二)企業研發的創新藥在臨床試驗不同階段可獲得怎樣的補助?
答:在研創新藥完成I期進入II期、II期進入III期、III 期提交上市申請受理后,分別按該階段實際研發投入費用的 10%、20%、30%給予產品注冊申請人一次性補助,最高分別不超過200萬元、300萬元、700萬元。例如,某創新藥在III期臨床試驗研究投入3000萬元,提交上市申請獲得受理后,可獲得3000×30%=900萬元補助,但因最高不超過700萬元,所以實際補助700萬元。
(三)企業進行 MAH 產業化生產委托或承擔委托任務有何獎勵?
答:高新區直管園內,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生產且銷售稅收結算在園內,委托企業按年度新增委托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的3%獎勵,最高500萬元;承擔委托生產任務且產值結算在園內企業(無關聯關系)也按此比例獎勵,最高500萬元。例如,若某委托企業年度新增委托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為8000萬元,則可獲得8000×3%=240萬元的獎勵。
(四)重慶高新區對數字醫療這一新興賽道,有哪些方面引導支持?
答:該辦法從支持AI+藥械研發及產業化、推動數字醫療場景應用以及鼓勵成立“AI+”藥械產業聯盟三個方面,對數字醫療產業進行引導和支持。具體而言:一是支持AI+藥物與AI+醫療器械的研發及產業化。對于已具備加速藥物研發的核心算法和模型,并與藥物研發企業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實質性新藥研發服務的項目,以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顯著臨床應用價值的人工智能醫療器械產品,將按照其實際研發投入費用的15%給予支持。二是推動數字醫療場景應用。支持高新區內醫院與企業開展院地合作,共同實施數字醫療應用場景項目。根據項目實施的完成情況,將分階段提供資金支持,支持金額最高可達項目實際投入的20%。三是鼓勵業內有影響力的機構和企業牽頭,在高新區直管園范圍內成立“AI+”藥械產業聯盟。對于符合條件的組織,將擇優給予單個組織最高100萬元的資助。
(五)如何申報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支持政策?
答:本政策的申報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等內容,將另行制定實施細則,并由改革發展局牽頭負責組織申報工作。屆時,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可在開放申報期間,通過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門戶網站或西部(重慶)科學城微信公眾號查看申報信息。
六、專家視角
生物醫藥是高新區“3238”現代制造業集群中的兩大特色優勢產業之一?,F階段,高新區生物醫藥產業已匯聚精準生物、思拓凡、國核鈾業、亦度疫苗、德美等骨干企業,并集成了金鳳實驗室、種質創制大科學中心、中國自然人群資源庫、中子研究院等科技創新平臺。該產業以醫療器械、生物藥為核心,同時展現出核藥、數字醫療等新賽道快速發展的態勢。立足當前發展階段,結合產業特色,新一輪政策修訂體現了以下三個需要:一是增強產業化支撐的需要,旨在加速將“科創資源”轉化為“產業動能”。這體現在對創新藥械的產業化支持路徑更加直接,從分段支持轉變為一次性支持;加大了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H)產業化生產的支持力度;并增加了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租金、裝修等落地與生產經營的扶持,以降低企業的“落地成本”。二是布局新賽道的需要,以“特色政策”引領“特色賽道”發展。政策中制定了專項條款,支持同位素藥物產業化;同時,圍繞數字醫療的發展,從應用場景拓展、產品研發促進和生態建設加強等方面,均提供了相應的政策扶持。三是推動醫產協同的需要,旨在促進醫院臨床創新與產業資源的深度融合。政策支持醫療機構承接臨床試驗項目,并對醫療機構完成GCP(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及增設GCP專業學科給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