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新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證載不明房屋調查認定辦法》政策解讀
2024年5月29日,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重慶高新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證載不明房屋調查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為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相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證載不明房屋調查認定是加快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動城市更新,保障被征收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程序。近年來,重慶高新區在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證載不明房屋進行調查認定時無區級層面統一標準。現行做法中認定時間界線模糊、處理依據不夠明確,容易引發爭議。根據《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渝府發〔2022〕26號)第三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確無記載或記載不明確的,區縣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認定,并將認定結論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為完善重慶高新區征收政策,做好本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維護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制訂了本《認定辦法》。
二、目標任務
規范高新區直管園范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適用對象
本辦法所稱證載不明房屋指經重慶高新區管委會確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范圍內,具有不動產權屬證書的房屋,但存在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無記載或記載不明、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產權證記載用途不一致、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產權證記載用途均不明確等情況的,適用本辦法予以調查認定。
四、主要內容
(一)工作職責
參與調查部門:由建設局牽頭,土地利用事務中心會同房屋征收項目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調查工作,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提供和查詢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信息、不動產登記簿等資料。
參與認定部門:由管委會組織建設局、綜合執法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土地利用事務中心、房屋征收項目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相關單位集體會審認定。
(二)證載不明房屋調查
(三)認定程序流程圖
(四)認定原則
五、核心政策問答
問1:證載不明房屋調查內容是?
答1:證載不明房屋調查應當查明被征收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結構、建筑面積、實際使用等基本情況。
問2:證載不明房屋認定的具體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2:首先是對需要認定的房屋進行調查;其次根據調查的情況由重慶高新區征地征收和儲備收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集體會審形成認定結果;最后將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在公示期滿前書面提出重新認定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據。
問3:如何配合證載不明房屋調查認定工作?
答3:調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取證,提交房屋相關證明資料等。例如,當調查人員前來詢問房屋的建造時間、歷史沿革等情況時,認真回憶并如實地告知具體信息;積極翻找家中可能留存的與房屋相關的老契約、房契、地契等文件資料,提供給調查人員作為參考;在調查人員需要進入房屋內部查看結構、裝修等情況時,主動打開房門并引導他們進行全面的查看;如果調查人員需要向鄰居了解房屋情況,積極協助聯系鄰居并說明情況,以便調查順利進行;對于調查認定過程中需要補充的其他相關信息,如之前房屋的交易記錄等,需仔細查找并及時提供;收到調查認定結果后,仔細閱讀并確認,如有疑問及時與相關人員溝通。
問4:對證載不明房屋認定結果公示有異議的應如何反饋?
答4:在公示期內,如對認定結果公示有異議,應書面提出意見。提出人可以現場提交或郵寄的方式,向該征收項目現場辦公室提交書面材料(具體地址見認定結果公示),聯系電話:023-68609118。
問5:經認定的證載不明房屋補償標準是什么?
答5:經認定后,按照該房屋最終認定結果,根據《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渝府發〔2022〕26號)、《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渝高新發〔2022〕12號)所規定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