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重點平臺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2023年12月,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印發《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重點平臺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0年以來,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加大科技創新資源引育力度,引進落地科技創新平臺43個,目前已投用32個。各平臺已匯聚各類人才2800余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520余項,孵化智醫存內、西部智聯數字科技等企業或成立產業化公司100余家,金鳳實驗室、北京大學重慶大數據研究院等高端科技創新平臺已成為我市科技創新地標。但仍存在部門職責邊界不清晰、平臺內部管理不規范、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要求“在四川天府新區、重慶高新區集中布局建設若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一批科教基礎設施,引導地方、科研機構和企業建設系列交叉研究平臺和科技創新基地”。2022年2月,重慶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支持西部(重慶)科學城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渝府發〔2022〕12號),要求“對西部(重慶)科學城建設重大任務和重點工程進行動態跟蹤監測和定期分析、評估、總結”。為做好高新區科技創新重點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的管理服務,提升平臺質效,賦能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印發《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重點平臺管理服務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目標
提升平臺運營管理能力,增強落地平臺質效,為重慶高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創新支撐。
三、適用對象
《辦法》所稱平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符合高新區“323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主要從事前沿技術研究、產業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企業技術服務、企業孵化等工作。
二是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實驗室、研發中心、創新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科技服務機構等。
三是有明確的管理運營機構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或企業。
四是投資額不低于1億元,達到或在扶持期內能達到規定的研發基本條件,或具備同等研發條件。
五是在一定時限內有政策扶持或已建成投用無單獨政策扶持。
四、核心內容解讀
辦法共包含6個章節、21項條款,對平臺的發展目標、界定標準、組織管理、運營管理、考核評價,施行時間等事項進行了規定。
(一)什么是高新區“323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
答:高新區“323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指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及核心器件、軟件和信息服務、新型智能終端3個主導產業;集成電路、生物醫藥2個特色優勢產業;新能源及新型儲能、空天信息、AI及機器人3個未來產業;汽車電子、功率半導體及化合物半導體、模擬及數?;旌霞呻娐诽厣に?、數字醫療和醫療器械、智能裝備制造、前沿新材料、工業設計及數字文創、檢驗檢測8個高成長性細分產業。
(二)平臺應具備的研發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一是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科研用房建筑面積一般不低于2000平方米,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一般不低于500萬元。二是穩定的人才團隊,負責人或科研帶頭人一般應為“金鳳凰”領軍人才及以上層次人才(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50人,其中研究生學歷或副高(含)以上職稱人員的比例不低于50%,全職研發人員占研發人員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0%。三是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600萬元。四是掌握核心技術,并具有較強市場服務能力,在高新區主導產業領域取得1項及以上可自主自控的原創性科研成果,市場化收入(包括縱向和橫向科研項目收入以及市場化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或已孵化2家及以上科技型企業。
(三)平臺的組織管理單位有哪些?
答:平臺組織管理單位包括統籌管理部門、運營管理單位、服務部門。其中,平臺統籌管理部門為科技創新局,服務部門為負責平臺落地服務的園區、鎮街及相關單位。此外,高新區還成立了平臺推進工作專班,負責做好平臺調度和服務保障工作,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協調解決平臺重大事項。
(四)高新區在平臺運營管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辦法》在平臺運營管理方面共制定7條措施,可概括為“七個鼓勵”,即鼓勵平臺運營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鼓勵制定人事管理制度,鼓勵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鼓勵建立健全重大科研設備購置、入庫、使用和處置等管理制度,鼓勵建立科學化的研發組織體系和內控制度,鼓勵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鼓勵探索長效穩定的產學研結合機制。
(五)高新區如何對平臺進行評價考核?
答:高新區實行年度評價機制,從平臺落地的第二個自然年開始重點評價投入產出效益,包括但不限于科技研發、經費使用、場地使用、成果轉化、人才引育等情況。評價結果作為責任部門撥付年度協議經費的重要參考。

五、專家視角
科技創新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的特點:一是響應落實重要指示和要求。《辦法》的編制嚴格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支持西部(重慶)科學城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渝府發〔2022〕12號)的有關要求,落實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關于開展平臺動態評價的指示。二是充分借鑒先進地區經驗。《辦法》是在充分研究先進地區相關政策文件的基礎上,結合高新區平臺的實際情況,以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推進平臺提質增效為目的制定。三是內部管理與外部評價相結合?!掇k法》旨在規范平臺內部管理體系,指導平臺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基本規則、決策程序、監督責任等內部規章制度,制定平臺評價考核體系,并結合平臺落地協議履行情況,對平臺進行綜合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平臺分類管理的依據和參考。
六、施行時間
《辦法》自2023年12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