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027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高新區綜合執法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發布日期 ] | 202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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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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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高新區綜合執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 發布日期 ] | 2026-01-05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各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有關單位:
《重慶高新區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2025年第22次管委會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高新區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重慶高新區工貿領域各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重慶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版)〉的通知》《重慶高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重慶高新區直管園范圍內建材、輕工、機械、紡織、商貿等八大行業發生或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協同配合,資源整合、科學應對的原則。
1.5?事故分級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傷10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風險分析
重慶高新區“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粉塵爆炸、高溫熔融金屬、煤氣(天然氣)、涉氨制冷、有限空間作業、燃爆毒?;肥褂茫┢髽I共38家,轄區不涉及高溫熔融金屬,涉及的主要危險化學品如乙炔、乙醇、甲苯、丙酮、氯氣、液氨、強酸強堿、氧化劑等等,存在著易燃、爆炸、毒性、腐蝕等危險特性,會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嚴重威脅。
根據“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企業事故發生的過程、性質和機理,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凍傷,此外還有坍塌、觸電、高處墜落、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淹溺等事故。
1.7?預案體系
本預案與《重慶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重慶高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同時,本預案也是重慶高新區工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上位預案。
2?組織體系
2.1 應急管理體系
重慶高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安委會)為重慶高新區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指揮機構。區安委會下設工業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商務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兩個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專委會辦公室設在改革發展局,由改革發展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指揮機構
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區安委會授權專委會組建重慶高新區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該應急指揮部自動撤銷。
2.3 現場指揮機構
2.3.1?現場指揮部
區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區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2.3.2?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部由管委會分管工貿行業委領導任指揮長,辦公室副主任、改革發展局局長、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公共服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建設事務中心、融媒體中心、公安分局、消防支隊、西永產投集團、高新開發集團,鎮街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2.3.3?專項工作組
根據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環境監測組、輿情導控組、其他工作組等9個專項工作組。
各工作組由區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協調工作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增減工作組或調整成員單位。
區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現場指揮部及工作組職責見附錄。
2.4?專家組
依托市應急管理專家庫,聘請專家組成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專家組,為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向現場指揮部提供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
3 預防預警
3.1?預防
各鎮街、各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工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工貿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施,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和預案修訂,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運行監測,做好事故風險的識別和隱患排查整治。
3.2?預警
3.2.1?預警監測
各行業部門要加強對工貿企業的監測監控,及時分析研判監測結果,預估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及時提出預警建議。生態環境保護、經濟信息、市場監管、氣象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依法開展監測工作,及時將監測到的可能引發工貿事故的環境污染、氣象災害、中毒等有關信息通報應急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
3.2.2?預警分級
當發生高溫、暴雨、地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或其他情況可能導致工貿事故時,應向社會適時發布相關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依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4個等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等級。
(1)Ⅳ級預警(藍色)。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有可能發生或引發事故時。
(2)Ⅲ級預警(黃色)。情況比較緊急,有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事故時。
(3)Ⅱ級預警(橙色)。情況緊急,有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事故時。
(4)Ⅰ級預警(紅色)。情況危急,有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事故時。
3.2.3?預警發布
(1)發布權限。Ⅳ級、Ⅲ級預警信息由管委會或其授權的部門和單位發布,并報市應急局備案;Ⅱ級、Ⅰ級預警信息由管委會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并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預警級別并發布。
(2)預警內容。預警信息內容應當明確具體,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內容。
(3)發布途徑。預警信息應當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電子屏幕、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途徑及時向公眾發布。區融媒體中心、網站和通信運營單位應當及時、準確、無償地向社會公眾傳播預警信息。
3.2.4?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各鎮街、管委會有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可以視情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及時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有關機構、有關專家對可能引發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制定相應的防范應對措施。
(2)防范處置。根據具體情況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信息,控制事故范圍和損害程度;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加強工貿企業安全巡查檢查,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封閉危險區域、路段,或要求車輛改道行駛。
(3)應急準備。責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并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4)輿論引導。及時準備發布最新情況,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5?預警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當加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時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和排險進展。當事件發展態勢惡化,預警等級需要升級時,及時上報相關部門,由具有發布相應級別預警等級的機構及時對外發布。確定不可能發生事故或險情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相關預警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4.1.1?報送程序
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在15分鐘內向管委會總值班室、改革發展局、應急管理局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涉及火災、爆炸、泄漏等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同步報告生態環境局。經總值班室研判并黨工委、管委會同意后,分別向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市應急管理局報告。
對首報時要素不齊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況、處置工作有新進展的,要及時續報,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信息至少每日報送一次,處置結束后要及時終報。
4.1.2?信息內容
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負責現場指揮的主要人員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事故基本情況、初步原因、初判等級,事故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傷亡及被困人數、發展趨勢評估,傷亡人員搶救情況、已采取的處置措施及進展,是否需要增援,報告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內容。
4.2?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和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危險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單位會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2)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協助做好現場保護、道路引領、秩序維護等工作。
(3)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單位組織應急隊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管委會總值班室、改革發展局、應急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報告。
4.3?分級響應
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等級根據事故態勢和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等級與實際級別密切相關,但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相應等級。當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3.1?Ⅳ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發生一般事故,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單位無法處置,需區級部門支援。
2.響應程序
由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將事故情況報專委會,經研判后報專委會主任同意后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應急管理局、改革發展局組成聯合工作組趕赴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單位,現場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4.3.2?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發生較大事故,需管委會層面現場協調處置;發生一般事故,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對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
2.響應程序
由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將事故情況報專委會,專委會核實后報區安委會,經研判后報安委會副主任同意后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1)成立重慶高新區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由管委會分管領導擔任現場指揮長,辦公室副主任、改革發展局局長、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
(2)發布響應指令,通知成員單位趕赴現場,調集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現場。
(3)根據實際情況和專家建議,提出交通管制、疏散范圍和停供水、電、氣源范圍等建議。
(4)疏散可能受影響范圍的群眾,對事故現場實施警戒,除救援人員外,嚴禁人員進入。根據需要停供事故現場的水、電、氣源。
(5)制定救援實施方案,下達救援指令,根據需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救援方案。各有關成員單位、消防救援隊伍、區專業應急救援隊和專家根據救援實施方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6)救治受傷人員,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7)各相關部門應嚴格保護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物證等證據,做好事故現場保護。
4.處置措施
(1)組織搜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3)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4)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
(5)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4.3.3?Ⅱ級、Ⅰ級響應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由事發地鎮街、國有企事業將事故情況報專委會,專委會核實后報區安委會,經安委會主任同意后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市經濟信息委、市應急管理局,做好先期處置工作,由市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待市級指揮部成立后移交現場指揮權。
4.4?響應級別調整
當事故影響范圍、處置難度等發生變化,預計依靠重慶高新區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應向市人民政府、市應急管理局請求支援,協調相關單位、周邊相關區縣參與處置工作。
4.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并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經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較大、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的終止,由區應急指揮部決定。
特別重大、重大事故處置結束,由上級指揮部決定。
4.6?信息發布
一般、較大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由現場指揮部輿情導控組統籌信息發布,根據管委會信息發布工作有關規定真實、客觀、及時地發布應急處置信息。重大及以上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發布由市級指揮部發布。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鎮街、管委會有關部門要及時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重建以及環境后續監測、醫療防疫、污染防治、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2?秩序恢復
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鎮街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做好事發單位及受影響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
5.3?事故調查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故經過、原因、性質、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調查報告。
5.4?總結評估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專委會組織對事故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6?保障措施
6.1?隊伍保障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區專業應急救援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等隊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鎮街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鎮街、各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利用應急救援專家庫,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和專家專業知識。
6.2?物資保障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區專業應急救援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鎮街應急救援隊伍應按標準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和防護裝備。應急管理局、改革發展局等應急物資儲備重點部門和事發地鎮街應做好應急物資保障。
6.3?通信保障
各鎮街、各部門要不斷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建立應急通信系統,并提供備用方案,確保信息通暢。
6.4?資金保障
財政局要對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應急處置后期處置的資金保障。
6.5?交通保障
城市建設事務中心要加強應急運力建設,保障應急處置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和器材的運輸。公安分局要為應急搶險車輛采取保障措施,保障交通順暢。
6.6?醫療保障
公共服務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7?預案管理
7.1?預案編制與解釋
本預案由重慶高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與解釋。
7.2?預案培訓
各相關成員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宣傳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常識,增強應急救援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應急救援意識,提高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能力。
7.3?預案演練
本預案至少每2年組織1次預案演練,由應急管理局牽頭開展應急演練,檢驗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能力,演練結束后組織人員進行評估和總結。
7.4?預案修訂
應急管理局應定期開展預案評估工作,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7.5?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