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2023-00387 | [ 發文字號 ] | 走馬府發〔2023〕32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走馬鎮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6 | [ 發布日期 ] | 2023-07-10 |
| [ 索引號 ] | /2023-00387 |
| [ 發文字號 ] | 走馬府發〔2023〕32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走馬鎮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6 |
| [ 發布日期 ] | 2023-07-10 |
各村民委員會、鎮屬相關部門:
根據《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3年重慶高新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高新改發〔2023〕99號)文件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走馬鎮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高新區走馬鎮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走馬鎮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3年重慶高新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高新改發〔2023〕99號)文件要求,2023年繼續開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為切實做好走馬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采取“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為約束性任務。
(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對非農征(占)用耕地、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同一地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三)對拋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各村社要對2023年本轄區撂荒耕地及農戶進行逐一摸排,登記造冊建檔,并對耕地撂荒農戶張榜公布。經公示后則次年即2024年取消補貼資格。切實做到享受補貼農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要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 對于土地流轉、補貼由土地承包者領取的,各村社要引導承包者相應減少土地流轉費,真正讓生產者受益。
(五)嚴格落實補貼公示制度,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示內容與實際補貼發放情況一致。補貼具體辦法要簡便易行,便于操作。補貼資金兌現要及時。
(六)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領,不得直接抵扣任何農業生產費用或“一事一議”等籌資款。對違反規定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專項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二、保護補貼、依據、標準、程序及兌付
(一)補貼對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給擁有耕地承包權的且耕地可正常使用的種地農民或種植集體機動地的農民,直接補貼到戶。
(二)補貼依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按正常使用耕地地塊的二輪承包耕地面積確定金額。
(三)補貼標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每畝補貼金額,根據市級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總額和上年結轉資金測算確定。
(四)補貼程序。社申報、公示, 村鎮審核、制表, 區核定、發放。
1.社申報、公示。補貼范圍內各社依據各農戶計稅耕地面積確定該農戶的補貼面積,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信息村社公示表》(附件2),由各農戶簽字并在本社2個以上公共區域公示3天。在公示無異議后據此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附件3)上報到村。
2.村上報。村對各社報表進行審核,無誤后匯總《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面積申報匯總表(村級)》(附件4),并將其與各社《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附件3)一同上報到鎮財政辦。
3.審核、公示。財政辦對各村上報的材料(附件3、4)進行審核,成立審核小組,實地核實申報對象的實際種糧和用地情況。抽查不少于3個村,每村抽查不少于3個社,每社抽查不少于3戶;核查過程中發現有誤的,責令村社糾正,按程序重新報送財政辦;核查無誤后,申報表經審核小組簽字確認。禁止集體代領或聯戶代領,必須將補貼資金兌現到每一個農戶。
財政辦根據審核結果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信息鎮街級公示表》(附件5),在鎮宣傳欄公示3天;無異議后據上表編制《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申報匯總表(鎮級)》(附件6),并將此表紙質蓋章件及電子文檔會同各村上報的附件3(電子文檔)一同報送高新區改革發展局和財政局。
(五)補貼兌付。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將需兌現到農戶的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為更好開展此次耕地地力保護工作,成立以鎮長朱柯同志為組長,副鎮長彭勝同志為副組長,各村書記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財政辦,由財政辦負責人桂忠為主任,具體負責耕地地力保護政策的實施和監督工作。
(二)強化政策宣傳。及時組織召開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的培訓工作會。各級要通過網站、廣播、網絡、政務公開欄等多種媒體和多種方式向廣大農民、基層干部以及全社會公布、宣傳補貼政策,讓廣大農民群眾明白補貼政策的目的、意義、對象、標準、方式等,提高農民對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認識,尤其要搞好補貼面積核實和公示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推動耕地地力保護工作順利實施。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村社嚴格落實責任,規范程序,加強監管,重視公示工作,村委會對每個社公示過程必須拍照并存檔備查。各村社組織開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公示和復查核實工作。建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信息管理檔案,內容包括鎮街、村分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姓名、身份證號、銀行賬號、開戶銀行等信息。集體機動地申報補貼的,各級要重點監督管理。各鎮街要根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進展情況,成立審核小組深入村社進行督促檢查。認真做好農民群眾舉報個案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把農民反映的實際問題解決在基層。
財政辦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受理政策咨詢、查證舉報事項,接受群眾監督,并設專人負責,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及時嚴肅查處。
(四)嚴明工作紀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要專款專用,實行“誰登記、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誰公示、誰負責,誰上報、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凡發現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工作失職行為和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嚴肅查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五)及時上報各類表格。所有表格以EXCEL格式,以方便統計匯總。
四、進度安排
(一)2023年6月16日,財政辦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二)2023年6月18日前,完成社申報、公示工作。
(三)2023年6月21日前,鎮財政辦完成村社審核,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報送工作,完成鎮抽查、核定、匯總工作。
(四)2023年6月22日前,高新區抽查、核定、匯總工作。
(五)2023年6月30日前,高新區財政局將核實無誤的補貼資金通過金融機構發放至農戶。
附件: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公示方案
2.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信息村社公示表
3.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
4.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面積申報匯總表(村級)
5.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信息鎮街級公示表
6.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面積申報匯總表(鎮街級)
附件1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公示方案
2.公示地點:每個社公共區域公示點2處,鎮宣傳欄1處。
3.公示時間:每處3天。
4.公示程序。根據歷年有關資料對各農戶計稅面積初定后,經農戶簽字確認,在所在社公示。財政辦對各村上報的《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附件3)及《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面積申報匯總表(村級)》(附件4)進行審核,并同時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信息鎮街級公示表》(附件5),在鎮街宣傳欄公示3天。
5.公示監督。在公示期間若有異議,請及時向社里提出,或者直接向上級舉報。XX村監督舉報電話為XXX;走馬鎮監督舉報電話為:023-65771203;改革發展局監督舉報電話:023-68605368;財政局監督舉報電話:023-6815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