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2025-00027 | [ 發文字號 ] | 白市驛府發〔2025〕28號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白市驛鎮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4 | [ 發布日期 ] | 2025-05-05 |
| [ 索引號 ] | /2025-00027 |
| [ 發文字號 ] | 白市驛府發〔2025〕28號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白市驛鎮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4 |
| [ 發布日期 ] | 2025-05-05 |
各崗位,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現將《白市驛鎮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對照要求抓好落實。
白市驛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白市驛鎮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重慶高新區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渝高新安委〔2025〕4號文件要求,結合白市驛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工作部署,堅持“抓根源、治難點、強協同、促提升”工作導向,切實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落實落細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十條措施”,于2025年3月開展集中整治,依法查處一批違規動火作業行為,督促企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有效預防和減少動火作業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2026年持續鞏固提升整治成效,完善標準規范和制度,推進動火作業數字化管理,提升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防范水平。通過專項整治,白市驛鎮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整治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
按照行業職責分工,相關崗位督促轄區商場超市、學校、醫院、養老院、農貿市場等場所落實 “誰作業誰負責、誰管理誰擔責” 要求,指導企業建立動火作業管理制度,明確審批流程、安全措施及責任人。對違規作業單位及負責人-依法從嚴處罰,拒不整改的責令停業整頓。
(二)強化聯合執法
鎮執法人員聯合重點查處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未履行內部審批程序;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落實“六必須”安全措施(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辦理審批、必須清理現場、必須配置滅火器材、必須專人監護、必須設置警示標識)。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形成合力。要針對本行業領域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動火作業未進行內部審批、未持證上崗、違反“六必須”等問題,重點開展監管執法,對違法違規行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移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三)嚴控作業條件
1.?區域管理:原則上禁止人員密集場所室內動火,確需作業的,需提前報備并采取“物理隔離+專人監護”措施,使用不燃材料分隔作業區與人員活動區。
2.?時間管理:醫院、學校、養老院等場所嚴禁在營業、教學、服務時段動火,特殊情況需按審批流程上報,并落實全程監管。
(四)規范審批流程
指導企業實行 “一作業一審批”制度,建立“現場勘察—風險評估—雙簽確認”機制。嚴查未備案作業行為。
(五)嚴格持證上崗
打擊無證作業、假證掛靠行為。對違規企業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動火作業。
(六)深化宣傳教育
1.?警示曝光:收集典型事故案例制作宣傳展板,在集市、村委會公示欄張貼,通過鄉村大喇叭、微信群推送違規作業危害。
2.?宣傳培訓:2025年6月底前組織人員密集場所管理使用單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施工單位等加強動火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增強有關人員風險隱患辨識能力、應急逃生和處置能力。
(七)推進數字化監管
推廣使用“動火作業備案小程序”,實現作業申請、審批、監管全流程線上留痕。鼓勵企業安裝智能監控設備,對動火區域實時監測預警。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動員(2025年4月20日前)
組織專題部署,明確工作目標、各崗位、村(社區)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落實整治責任。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進行全面宣傳貫徹。
(二)集中整治(2025年4月至12月)
結合與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開展全面排查,落實整治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崗位督促指導本行業、本領域、駐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動火作業制度建設、過程管控和培訓教育,規范動火作業行為。
(三)鞏固提升(2026年1月至12月)
各崗位、各村(社區)堅持動態排查整治、系統調研總結,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健全完善協同監管、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和聯合執法等長效機制。與平臺管理崗積極對接,建立健全加強數字化監管,推廣動火作業數字化應用,建立動火作業全鏈條數字化監管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由鎮長楊黎任組長,副鎮長李健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專班成員。鎮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安全應急崗,承擔鎮工作專班日常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相關協調和統籌工作,強力推進轄區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二)加強群防群治。全面構建“互聯網+舉報”模式,在人員密集場所顯著位置張貼舉報二維碼,列舉使用、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未清理可燃物、未配置滅火器材等舉報事項。鼓勵舉報違規動火作業行為,落實舉報獎勵措施。
(三)加強工作統籌。充分發揮專班統籌調度作用,建立健全調度會商、定向督辦、約談警示等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整體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