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關于開展2026年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單位:
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國令第488號)、《重慶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渝財綜〔2016〕58號)等相關規定,現將2026年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審核對象
重慶高新區2025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審核時間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用人單位可通過PC端登錄重慶市“渝快辦”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zwykb.cq.gov.cn/),在搜索欄輸入“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僅輸入關鍵詞“全國殘疾人”也可查詢),選擇稅務登記地所在的區縣(自治縣)殘聯,依次點擊“在線辦理”“去登錄”和“法人登錄”自助辦理。
(二)線下辦理
用人單位到重慶高新區殘聯辦事處進行線下審核,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申報材料
(一)網上辦理
用人單位注冊(未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庫的用戶需要),登錄系統后,按系統提示填報和上傳相關材料。
(二)線下辦理
1.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工資憑證(系統未能數據比對成功的用戶需要);
3.社保憑證(系統未能數據比對成功的用戶需要);
4.勞動合同;
5.醫保憑證(系統未能數據比對成功的用戶需要)等材料。
6.勞務派遣協議(通過勞務派遣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提供)等材料。
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認定
(一)一般認定標準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二)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認定
勞務派遣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勞務派遣機構需通過中國殘聯就業服務平臺(https://www.cdpee.org.cn/)備案,由市級殘疾人就業機構審核后,結果推送至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如未進行備案,用人單位將無法關聯勞務派遣機構辦理業務。
以勞務派遣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被派遣殘疾人應當計入勞務派遣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經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協商一致的,在計算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時,被派遣殘疾人可計入用工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得重復計入勞務派遣單位的就業人數。
六、優惠政策
根據《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2027年12月31日前,延續實施以下優惠政策。
1.實施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市規定比例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七、相關說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在規定時限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申報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用人單位申報通過后,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已辦結的,可以下載打印電子認定書。
(四)咨詢方式:
1.殘疾人按比例就業認證咨詢(重慶高新區殘聯辦事處)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68883587;QQ群:699708049。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咨詢(重慶高新區稅務局)
聯系人:羅老師
聯系電話:023-68627179
特此通告。
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