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關于組織開展重慶高新區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快區縣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通知》(渝科局發〔2025〕27號)相關要求,為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核心承載區,現決定開展重慶高新區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意義
新型研發機構是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獨立法人機構。
重慶高新區新型研發機構是重慶高新區貫徹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416”科技創新布局和“323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擇優培育的科技力量,為提升西部(重慶)科學城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核心承載區提供重要支撐。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注冊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或企業,且注冊地址及經營地址在西部(重慶)科學城核心區范圍內的研發機構。
(二)具有顯著的研發機構特征。不包括:以制造、生產、銷售為主的法人主體(包括雖注冊有研究業務,但實際并未以研究為主的綜合類企業),單純提供技術服務而研發比重不足的企業,或是與編制管理掛鉤,未對體制機制進行根本性變革的事業單位。
(三)投資主體明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事業單位與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開辦資金或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四)擁有一支人員結構合理的專業人才隊伍。在職研發人員不低于10人且占機構總人數的50%以上。
(五)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科研用房建筑面積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一般不低于100萬元。
(六)能夠持續運營,具有穩定的研究開發經費來源。原則上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100萬元。
(七)具有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場服務能力。原則上其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等上一年度市場化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三、申報遴選程序
(一)申報受理。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新型研發機構紙質申報書填寫并報送至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
(二)評審與復核。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評審專家開展評審工作,提出擬推薦名單。市科技局結合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進行復核。
(三)結果公示。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根據市科技局復核意見形成擬認定名單,并在重慶高新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公示期后由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予以認定。
四、誠信要求
申報單位應嚴格履行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確保申報材料和相關數據真實、準確,且當年度無不良信用記錄、違法違規行為。
五、申報時間要求
請各申報單位在2025年10月31日上午11:00前將紙質申報書報送至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申報書及附件材料電子檔發送至1364779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一旦提交將不予退回修改。
六、其他事項
通過重慶高新區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的,按程序納入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儲備庫。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金昶
電 ?話:023-68600809
地 ?址:重慶高新區管委會5號樓208室
附件:重慶高新區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書
重慶高新區科技創新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