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育成發展有限公司關于申報2025年度重慶高新區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大學城和科學城融合發展,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人才創新創業,不斷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重慶高新區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渝高新發〔2025〕1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開展2025年度重慶高新區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先投(研)后股”項目定義
“先投(研)后股”是指在“先投(研)”階段,以科研項目形式向科技企業投入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在“后股”階段,當項目承擔企業實現市場化融資或發展良好后,將投入的財政資金轉換為股權,并按照“適當收益”原則逐步退出。
二、申報時間
自2025年8月20日起實施常態化征集
三、資助金額
種子期單個項目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初創期單個項目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具體金額根據項目評審及專題會議研究確定。
四、申報條件
先投(研)后股支持對象為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重慶高新區的各類創新主體及服務主體。上述主體須符合科技創新方向和區域產業發展導向,經營狀況良好,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原則上,先投(研)后股支持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項目符合重慶市“416”科技創新布局及重慶高新區“3238”現代制造業集群體系發展方向;所屬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開發價值及產業化前景,技術路線清晰,實施方案合理,擁有與項目相關的核心知識產權且不存在爭議和糾紛。
(二)項目負責人具有豐富的科研、管理和創業經驗,以及業內認可的職業素養和開拓創新能力,有承擔技術研發或科技項目應用轉化的工作經歷,無違法失信等不良記錄,未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與項目承擔企業具有明確的關聯關系(項目負責人應持有15%以上股權,并以貨幣形式完成部分實繳出資)。
(三)不得將同一項目通過變換項目名稱等方式進行重復申報,同一項目負責人單次僅允許申報一個先投(研)后股項目,已獲得先投(研)后股支持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在項目支持期內不得重復申請。
(四)申報項目符合以下條件:
1.種子期:
(1)申報項目時,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具備較為完善的組織結構及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全職人員數量或者項目團隊。若項目團隊未設立企業,需在簽訂投資意向書后6個月內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企業以實繳出資方式投入該項目的貨幣資金不低于資助資金的 50%。
2.初創期:
(1)申報項目時,企業成立時間不低于1年,具備較為完善的組織結構及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全職人員數量;
(2)企業以實繳出資方式投入該項目的貨幣資金不低于資助資金。
五、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附件1)。
(二)附件:
1.《項目計劃書》
2.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及個人信用報告;
3.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及核心成員簡歷(核心人員原則上為全職人員,若為兼職或顧問的應當注明);
4.項目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企業信用報告、企業運營管理制度文件等;
5.項目申報書中財務數據對應期間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6.開展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證明文件(如:納稅記錄、實繳注冊資本證明、不低于3名全職員工的勞動合同及社保連續繳納180天以上的繳納證明等);
7.取得與申報項目有關的關鍵核心技術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新藥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制定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等);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科研誠信承諾書(附件2)。
六、申報方式
將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至金鳳軟件園服務中心2樓(大學城中路38號富力城地壹站),同時將申報材料蓋章版掃描件及項目申報書Word版各1份發送至郵箱:715698572@qq.com(郵件標題請標注“重慶高新區先投(研)后股項目申報—項目名稱”)。
七、立項流程
項目申報→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盡職調查→專題會議研究→掛網公示→立項與簽約。
八、注意事項
(一)請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項目申報材料須真實準確,不得出現編報虛假材料、篡改單位財務數據、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如有違反,需承擔科研誠信管理的相應責任。
(三)每家企業只能申報1個項目,且不支持聯合申報,已獲得以往年度“先投后股”政策支持的企業不再重復申報。
九、咨詢電話
重慶育成發展有限公司:周老師,18623130517
附件:
1.2025年度重慶高新區以先投(研)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書
2.科研誠信承諾書
重慶育成發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圖文解讀: